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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三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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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很快就进入到了五月份,一个震惊全欧洲的事情发生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准备重新召开早已经中断了长达一百七十五年之久的三级会议!

三级会议是发源自法国中世纪的等级代表会议。

参加者有教士(第一等级)、贵族(第二等级)和市民(第三等级)三个等级的代表,故名三级会议。

三个等级不分代表多少,各有一票表决权。

通常是国家遇到困难时,国王为寻求援助而召集会议,因此会议是不定期的。

它的主要职能之一是批准国王征收新税。

百年战争时期,为了抵抗外敌,三级会议有权监督政府。

1302年,腓力四世因向教会增税而与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冲突。

为了与教廷对抗,腓力四世于1302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三级会议,除了教会和贵族的代表之外,还第一次召集每个城市的两名市民代表参加会议。

后来各省也模仿全国的三级会议,召开自己的三级会议。

在此后的487年中,三级会议还召开过21次,每次都是在国家遇到财政或政治上的困难时召开的特殊会议,目的是在重大问题上询问民众的看法,或通过某些重大决议。

三级会议是作为君主制度的一个补充而出现的。

12世纪之后,封建主义衰落,封建关系的解体,需要一种新的联系方式来从政治上集成国家。

强化了的王权是一种新的联系方式,但它主要是自上而下的,还需要自下而上信息反馈做补充,需要某种媒介以实现君主与臣民的沟通。

三级会议就是适应这种需要而出现的。

所以,它起初主要是为君权服务的。

它按国王的命令召集,一般在国王感到缺钱准备征收新税时,或者需对旧税加以追认时才召开。

参加会议是执行国王的命令,去接受国王以“金钱的援助”

这种封建义务的名义向臣民要钱的要求,而不是行使一项权利。

所以它的存在实际上并没防碍反倒加强了君主的权力。

另一方面,三级会议也形成了对君权的制约。

它不是以习惯为基础,而是作为王权体制中的一个合法机构发挥作用的。

在比较驯服地接受国王征税要求时,它往往以行政和司法方面的改革要求作为交换条件。

最典型的事件发生在1357年,英法百年战争期间,国王被英军俘虏,需付巨额赎金。

三级会议借机申张自己的权利。

它在批准筹措资金赎回国王的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有分量的条件:允许三级会议代表参加国王的御前会议,改组行政管理,罢免不得人心的官吏,三级会议有权不经国王批准而每三个月自行开会一次,会议代表不受侵犯等。

这些要求反映在“三月大敕令”

当中,得到国王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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