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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恶讼的开端(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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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下面,是厚厚的一叠起诉状副本。

陈默的目光直接落在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上:

诉讼请求:

判决原告杨雪与被告陈默离婚。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工资收入、陈默婚前所购房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等)。

(只字未提任何债务!

判令被告陈默赔偿原告杨雪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

200,000

元整。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陈默承担。

陈默的心猛地一沉!

分割财产?他们哪里还有财产?只有如山岳般沉重的债务!

这分明是要将他彻底榨干,让他净身出户的同时,还要背上二十万的“赔偿”

他强忍着翻涌的气血,目光快速扫向“事实与理由”

部分。

只看了几行,一股冰冷的怒火就瞬间冲上头顶,烧得他眼前发黑!

起诉状上,孙莉用极其专业却恶毒到极致的笔触,编织了一个令人发指的“家暴故事”

“被告陈默性格偏执、暴躁、控制欲极强,长期对原告实施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虐待。”

“自原告患病后,被告更是将生活的不如意全部归咎于原告,动辄辱骂、冷暴力,甚至多次对原告进行殴打(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罗列数条,均属凭空捏造)。”

“被告母亲陈桂芬及其姐姐陈岚,长期对原告怀有敌意,不仅言语侮辱、挑拨离间,更在被告施暴时助纣为虐,共同对原告进行围殴和精神压迫。”

“xxxx年xx月xx日晚,被告陈默因无端猜疑原告与他人有染(原告恪守妇道,从未有任何不轨行为),再次对原告实施极其残忍的殴打,并砸毁家中物品。

被告母亲陈桂芬及姐姐陈岚亦参与其中,对原告进行撕打、辱骂。

原告孤立无援,身心遭受巨大创伤,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无奈之下才在家人帮助下逃离魔窟。”

“原告长期生活在被告及其家人的暴力阴影之下,身心俱疲,精神濒临崩溃,夫妻感情早已彻底破裂,绝无和好可能。”

证据清单:

原告杨雪伤情照片(数张)

-

(伪造的“伤痕”

照片)

xx派出所报警记录(编号:xxxx)

-

(可能被歪曲或伪造的报警记录,暗示警方出警是因陈默家暴)

证人张婷证言

-

(证明曾目睹或听闻陈默对杨雪实施暴力及精神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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