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都不能穿 > 第11章

第11章

目录

>

醒来的时候,鼻子最先恢复知觉。

白迟嗅到香喷喷的肉味。

肉是上等的牛肉,几乎能感受到肉与肉之间富有韧性和嚼劲的筋,黑胡椒的气味唤醒了舌上的味蕾。

唔,还有现烤面包的香气,外面是酥酥脆脆的一层金黄色的皮,内里柔软蓬松,带着小麦独有的醇香。

鲜牛奶的热气,透过空气里的每一个分子将信号传递向鼻尖……

白迟口中唾液的分泌明显不受控制地增多。

“终于醒了。

瞧你馋的,口水都流下来了。”

头顶被一只大手抚了抚,“空运刚到,是你最爱的这款狗粮,呐,吃吧。”

狗……狗粮?

白迟“嗖”

一下蹿出去。

在一尘不染的落地窗前,她终于看清自己现在的模样。

毛茸茸的耳朵、毛茸茸的身体、毛茸茸的爪子、毛茸茸的尾巴,原来她是一只……哈士奇。

不是“富可敌国”

大礼包吗?为什么自己会穿成一只狗!

还是狗中最傻的那一个品种!

她站在落地窗前,一时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身体晃得摇摇欲坠。

之前还对成琤夸下那样的海口,谁曾想到自己成了一只狗。

唉,她现在有点忧伤。

“医生,不是说珂珂没有问题吗?”

男人看着目光一时呆滞一时愁苦的爱犬,语调担忧,“真的没有被球砸傻吗?需不需要再体检一遍?”

男人是总裁王撕葱,富可敌国,掌握着全世界经济的命脉。

可是强大如他,睿智如他,也有自己的弱点和软肋,那就是他最爱的狗,王珂珂。

虽然只是一条狗,他却给它起了一个人一样的名字,予它姓,予它名,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它,在意它。

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对它好,给它全部的真心和温柔。

在每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睡不着的时候,他顺着它顺滑的毛发,把自己的快乐、烦恼、所有不能为外人道者,通通向它倾诉。

人类会背叛,狗却永远不会。

王珂珂是王撕葱捡到的狗。

当时,他坐在一辆普通的劳斯莱斯上,无意中瞥到路边有条奄奄一息的狗。

显然是被主人抛弃了。

资本家的本质是剥削,他自问算不上一个十分仁慈的人,也素不喜多管闲事,尤其在商界这个尔虞我诈的战场待久了,他的心也一日一日地冷硬下去。

然而当那条狗的眼睛湿漉漉望过来时,四目相对,他顿生恻隐之心。

他看到了和自己一样的东西。

孤独。

王撕葱是一个孤独得太久的男人。

少年时的王撕葱也曾柔软过。

他从小就是家中的独子,看着众人艳羡和嫉妒掺半的眼光长大,接受着最好的教育资源,成绩优异,热爱祖国,是个五讲四美的优秀少先队员。

直到后来,那个叫王撕蒜的少年出现在他面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