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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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他仍爱他。
他们没有错过。
不敢责怪,但也不是全无怨怼……理性理解,感情却矛盾地频频想问为什么?这么爱我,为何能不要我?可他其实懂,或许就是太爱了才离开,不忍见情感变质,他就连走后都不忘偷偷注视,做自己最忠实强大的粉丝。
杜言陌一边叹息,一边抱紧他,至少眼下他在他怀里,他便再无所求。
他这声叹气擦过安掬乐耳边,他侧首抬眼,看见青年表情,只能苦笑。
据说狗跟孩子格外记疼,青年真把两者占全了。
总归人都来了,安掬乐拉人随处逛逛,他没怎玩过纽约,一路上竟比杜言陌还显兴奋。
杜言陌对城市街景毫无兴致,他更喜欢大漠风光、飞瀑丛林,安掬乐晃了几处,见青年兴致不高昂,遂镇定下来问:「接下来想去哪?」
杜言陌想不出来,只好说:「你高兴就好。
」
安掬乐「茄」一声,出来玩最怕这种不冷不热的。
反正瞎晃一天,肚子也饿了,索性带着青年去吃饭。
他特意搭地铁过去,安掬乐一般最讨厌人挤人,如此也要坚持去吃的餐厅,杜言陌多少好奇。
那是一间中菜馆,招牌破旧,里头人声吵杂,一推门便闻到浓浓油香味,掌勺的老板将菜搁到前台,刚巧看见安掬乐,粗犷的脸展露惊喜:「哟,这是谁呀?哪阵风把您这爷给请回来了唷!
」
安掬乐笑笑。
「菜单换过没?」
「没,就那样!
」老板一指墙壁,斑驳水泥墙上挂满牌子,中英交杂,杜言陌跟随一瞧,当场无言。
「呃……Redburnedlionhead?」红、烧、狮子……头?
老板点头。
「我们招牌菜唷!
」
「……」不仅如此,麻婆豆腐叫Beancurdmadebyapock-markedwoman;鱼香肉丝叫shreddedporkingarlicsauce……忒直白了。
老板:「点什么?」
安掬乐:「老样子。
」
「好咧~」老板应声去准备,安掬乐领杜言陌随处觅了个位子坐下,餐馆小却生意兴隆,多数是黑发墨眼的东方人在异乡打拼同时来寻一点家乡,每个人来往间尽是放松神态,因为这儿只需动嘴,无须耗脑。
再大的苦闷,面对热腾腾的吃食,都能暂时打消。
服务生把几样菜端上来,杜言陌看见安掬乐所谓的「老样子」,有些怔忡。
红艳艳的糖醋排骨,香气扑鼻。
安掬乐给他递筷子,这年头兴环保,餐馆里多数采用自己的碗筷,杜言陌偶尔觉得可惜:他喜欢看安掬乐给他搓竹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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