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章 新兴行业
钱谦益之所以产生这个想法,是因为他感觉自己作为一个富裕大臣过得太难了。
在皇帝向申家征收田产税后,他们这些朝堂上的大臣,或主动或被动地,都开始了分家,主动缴纳田产税——
因为按照当今皇帝定的规矩,官吏的税收是和家庭财产一样,需要主动申报的。
如果税务衙门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征收到,官吏又没有主动纳税的话。
查出来不但需要补缴滞纳金,还会被记入履历档案。
在应景的时候,它就是一条罪状,有可能在磨勘期满后得不到升迁,甚至在考察中被罢官。
所以现在朝堂上的官员,都开始主动分家析产,把超过一千亩的土地,分给子女或作为祭田。
皇帝这次也很体谅他们,没有对这次分家征收赠与税。
户部甚至下了一条命令,那就是在崇祯五年大造黄册结束前完成分割家产的,免征遗产税或赠与税。
之后则必须缴纳,甚至对逃税转移财产收罚金。
这在民间也带起来一股分家分产风潮,用于规避赠与税。
钱谦益此前已经把自己家产分了,只留下了一千亩。
这次倒不需要再分,只需要按规定缴纳田产税。
在计算田产税的时候,他发现缴纳正税之后再缴纳三成田产税,总体税负接近四成。
即使他向佃户收取七成地租,自己也就能留下三成多一点。
相比以前来说,收益少了一半,大部分都用于缴纳有产税。
而且他还知道的是,皇帝打算像限制利息一样限制地租,把超过五成的地租,在舆论上定性为不仁。
这样他的收益就更低了,甚至可以说收上来的租子大部分都要用于纳税。
明算科进士牛金星在《大同报》上发表的文章,更是计算出在新的税收制度下,不同数量的土地能得到的收益。
最终得出的结论是750亩最佳,超过这个数字,收益反而会降低。
大明的正税其实很低的,普遍不到一成,只有二十税一。
文章中在加上了辽饷等摊派后,按照一成估算。
南方普遍能一年两熟,每亩土地的年平均亩产,在2.6石左右。
收租五成的时候,100亩地能获得130石地租,缴纳26石正税之后,能余下104石。
375亩的时候,需要所有土地缴纳一成田产税,加上一成正税就是两成。
地主余下的三成地租,是292.5石。
750亩的时候,需要所有土地缴纳两成田产税,加上一成正税就是三成。
地主余下的两成地租,是390石。
1000亩的时候,需要所有土地缴纳三成田产税,加上一成正税就是四成。
地主余下的一成地租,是260石——
收益不但不如750亩时,甚至连375亩时都不如。
可以说在新的田产税制度下,750亩以上的土地,一点都不划算。
这篇文章出来后,引来一片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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